一、人事科(辦公室新主樓E411)
1.負責組織開展各類人才招聘和引進工作;
2.負責學校各類人員的編制管理;教職工調動、退休等手續辦理;軍隊轉業幹部、複員軍人的安置工作;
3.負責完善編制外人員管理規章制度;負責編制外人員的計劃審批、聘用審核、合同管理及工資核發等工作;
4.負責教職工年度考核、獎懲備案等工作;
5.保密工作;
1.負責建立完善人才工作機制,建立健全學校人才隊伍建設配套政策和措施,制定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;
2.負責教師工作部職責;
3.負責學校教職工崗位聘任、專業技術職務晉升、管理職員晉升、特聘崗位聘任、高級專家延聘等工作;
4.負責學校教職工在職學曆教育管理、留學歸國人員管理與服務、教師國内外訪學項目選派管理等工作;
5.負責學校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;制定博士後管理政策及博士後研究人員的招收、管理、服務等工作;
6.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教職工因私出國(境)請(銷)假備案等工作;
1.負責學校教職工薪酬管理;
2.負責學校教職工的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制定、宣傳咨詢受理等工作;
3.負責教職工喪葬費、撫恤金、遺屬補助發放等工作;
4.負責教職工考勤日常管理工作;
5.完成學校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